作者:余远环
过去一周,知名媒体人、律师周筱赟被抓的消息,引发法律界、新闻界高度关注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周筱赟是我在南方都市报评论部多年的同事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那时,我们都叫他周博士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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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时代,他用落魄书生周筱赟开始揭黑,已经很出名了,微博时代,他的粉丝超过48万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他是一个正直、善良、简单的人,做事小心翼翼,而又特别认真。就像处女座那样的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那些年,他总会一本正经的吹他的揭黑经历,总说“周筱赟出手,从不失手”,然后装做好低调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他交游广阔,网络信息来源多,同事们总是调侃他海里有人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前年他转型做律师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媒体人能转型成律师的,都是媒体界的能人,厉害的人。文章源自甲骨虫-https://www.icqone.com/15315.html
律师比起媒体人,收入上,那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所以,媒体人转型当律师,让我很是羡慕。
不过,没想到,这一回他失手了。
不久前,周筱赟律师与聂敏律师因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起“涉恶”刑事案件参与辩护,然后,就被大洼区公安局以“寻衅滋事罪”采取强制措施。
澎湃新闻报道,周筱赟是7月29日从广州被盘锦警方带走的。
跨省抓人哦。
8月1日,家属收到了盘锦警方短信发来的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》。
我们都知道,“寻衅滋事罪”一直备受诟病,并被媒体与法律界称为“口袋罪”。
因媒体报道的舆论压力,8月5日晚,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:
此前2019年11月,盘锦警方公开征集滕某荣等人“套路贷”违法犯罪线索,滕后被定性为“套路贷”涉恶犯罪团伙并提起公诉,辩护律师认为滕某荣的行为是投资对赌,并非高利贷,周筱赟与聂敏就是该案的辩护律师。
盘锦警方通报说,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。
那么周筱赟编造了什么虚假信息呢?总得让人知道吧。
谁主张,谁举证嘛。
既然是虚假,盘锦警方要不要第一时间辟谣?没有辟谣,你们又凭什么抓周筱赟?
我在猜,所谓虚假信息,多半是因为周在网络上发帖,指控盘锦警方在案件中涉嫌刑讯逼供。
只要警方刑讯逼供存在,周筱赟拿不拿滕某寒的报酬,也没有任何问题,他又不是公职人员。他是滕某荣的辩护律师,他若不收取报酬,司法局和律协都不同意呢。
而盘锦警方不承认刑讯逼供。
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,于是,他们先盘了周筱赟、聂敏两位律师再说。
动用公权力进行威慑。
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了,不就解决了问题吗?
但是,警方刑讯逼供,这事是否存在,不该由当事的盘锦警方自己来认定,得由第三方来认定,或由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制、督查等认定。
盘锦警方这样抓律师,这很难服众,也违背了回避原则。
难道可以既做运动员,又当裁判员么?
欲盖而弥彰。
警方是在打击报复律师么,你说呢?
2
周筱赟的爆料,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,包括将盘锦检察官的错误言论公开于网络,包括指控盘锦警方刑讯逼供,何尝不是在维护法律之尊严,公众之利益?
周筱赟被带走后,引发法律界广泛关注。在8月7日视频会见律师时,他坚称自己没有违法。
这些年,那些能勇敢为民生和社会不公发声的人,都因为心存一种原始的正义感。
我在想,正因为他们心里明亮,才得以看见这世间阴暗的一面,才知道这世道竟还有龌龊。
他们之所以谴责,是希望变好。他们之所以批判,是希望改变。
只有心存光明的人,才愿意去谴责和批判。
周筱赟也是这样的人。
周筱赟曾任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,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“新传媒卓越驻校记者”,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专业硕士生兼职导师。
几年前转型为专职律师,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。
常以蒙面示人的周筱赟,作为知名爆料人,其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、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、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、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、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、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。
并曾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、《每日经济新闻》2011年度致敬人物、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、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、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。
一个正直而充满勇气的人。
他隐藏于互联网,却用野兽般的怒吼,举报贪腐、揭露丑恶。
他说:“中国缺少较真的人,抱怨的人很多,真正行动的人很少,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监督公权力的人就更少。”
“周筱赟出手,从不失手”,这是周筱赟贴在自己身上的一条标签。
可能他做梦也想不到,这一回真的失手了。
时来天地皆同力,运去英雄不自由。
在他过去十几年职业爆料生涯中,揭露了大量假恶丑事件,得罪了大量达官要人,都没出事,在他转型做律师的时候,偏偏出事了。
我想问,是法律环境恶化了吗,警方凭什么跨省带走办案律师?
如此肆意,这是非常恐怖、非常恶劣的。
“酒胆书心”说:“律师,是守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,当律师自己的安全都已不能保障时,我实在不知道,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否还能存在。”
此刻我心中涌上了阵阵寒意,胆战心惊,但我依然得出来挺他——周筱赟。
电影《十二公民》有一句话:
“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,真的,我真不知道,也没人知道,可能是我们错了,但是我们有合理的怀疑,这在我们的社会里,是有巨大价值的一种保护措施。”
几年前,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做了《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》的讲座,他说:
“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,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,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,问心无愧。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,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。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,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!”
现在,轮到我们来为他发声了,“为众人抱薪者,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”。
他曾经燃烧了自己,现在我们无非转到朋友圈,或者群里,你觉得谁难呢?
请转发吧。
作为律师在办案中被跨省带走,希望全国律师协会介入,更希望当地政法委能查明真相。
人民就是江山,惟愿公义如江河滔滔。
就像何光伟所说:
“盘锦警方此番坚决不回避、坚决要在疫情期间跨省周筱赟,这就是典型的违法办案缺少刀刃向内、刮骨疗毒的症状。
盘锦检方批捕不批捕?批捕后怎么审如何判?……所以对盘锦警方而言,窃以为立即释放周筱赟,才是你们唯一正确的选择。”
不要让当前的政法系统整顿,留下大大的瑕疵,同时影响了中国的法治进程。